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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憶,杏子林裏初相遇但願,親愛的親愛永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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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秋冬,周而復始,生于憂患,死于安樂。悲乎。
大學的愛憎和足跡。
少年時相互依偎的摯友。無論何時,無論何地。
姊妹。
心情而已。
一刻的心碎。
酣暢淋漓。
女性聖經。
心中江湖。
閱讀的快感。但不喜精神的缺口。
還是一個江湖夢。
小女孩未泯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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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009 內分泌控制下的女人四十內分泌控制下的女人四十
(刊于《風尚周報》第101期) 吳筱羽 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裏,女人的四十歲似乎是一個其實很主流,但已經有點索然無味的話題——尤其對男人來說。四十歲的女人在我們的身邊似乎已經被穩穩妥妥地稱呼為“阿姨”,但在歐美,她們卻還是風華正茂的“辣妹”,她們依然談很多戀愛,依然獨自旅行,甚至孤身穿越大洋,只是這一切都進行得似乎更加從容。 共同的煩惱卻同樣不可避免。在《欲望都市》作者布希奈爾的另一本小說《口紅叢林》中,三個四十多歲的超級事業女性也一度將生活打理得一團糟,有人始終未嫁,對事業的想法又遭到冷遇,有人迷上二十多歲的小情人,有人則一直在丈夫身前發光發熱。從風靡多年,被奉為都市女性聖經的《欲望都市》,到上了一個年齡階段的《口紅叢林》,女人們和作者一起在成長,卻不免有些難以為繼了——四十歲女人的故事並未得到同樣的認可,根據其改編的同名美劇也收視慘澹,一度被腰斬。也許正如女性在這兩個不同的年齡階段,所需要面對的不同尷尬。 這裏的四十歲女人,她們不是此前風行的“職場小說”中的小白領,而是他們的BOSS,她們擁有令身邊的男性黯然失色的事業,她們獨自處理動輒影響巨大的專案,看上去端莊而彪悍。而在那背後呢?如果說二十歲的男人是荷爾蒙支配的動物,那四十歲之後的女人就是被內分泌控制的動物,在前更年期的階段,她們比過往更加在乎別人怎麼看自己,更容易歇斯底里,也更加拿不起,放不下,她們再也不能像十幾歲、二十歲、三十歲那樣雷厲風行,又灑脫自如了。 其實留心看看,我們身邊並不乏這樣的女性,她們迷戀上二十多歲的英俊年輕人,他可以是內衣模特,可以是網球教練,還可以是舞蹈老師,總之,有著二十多歲的芬芳肉體,在幾公里外就能吸引到嗅覺發達的女人們。女主角在平靜如水的婚姻和美好的情人之間尷尬游走,而同命美劇中的設計更為精彩,女主角正為這樣的負罪感愧疚時,突然發現丈夫的小情人正挺著大肚子走了出來——是他的學生。一樹梨花壓海棠,著實應了一句話,誰不愛新鮮芬芳的年輕軀體呢?他們如此美好。就像去年末在香港蘭桂坊夜店一吻成名的大學女生張小姐。那一次,前傳媒精英倪先生一句用意不明的“中年危機”成為一時流行語,用以形容我們已經被內分泌控制的女人們同樣適用。因此,倪先生家中那位外表數十年如一日的“女神”周女士,出入某家以婦科著名的醫院,又登上了八卦雜誌的封面。 女人進入四十歲,卵巢的衰竭越來越令人焦慮,激素的不平衡也越來越影響我們的情緒和思考能力。孩子們害怕動不動歇斯底里發脾氣的母親,丈夫們害怕疑慮重重的妻子,連下屬也總是為揣度女上司陰晴不定的情緒而緊張兮兮,就像舞臺劇《華麗上班族》中,張艾嘉演的CEO做事雷厲風行,卻仍有在提到前夫的時候,突然脆弱的刹那。她的下屬說,真寧願要個男上司,至少不用擔心她的大姨媽來了沒有,或者到底還會不會來。 相比《欲望都市》的年代,她們不再尋找,也不再等待MR.BIG,大概只有找到了MR.BIG的人,才有資格坦然開口說,我們根本不需要MR.BIG,我們自己就是。事實上,這似乎是個偽命題,因為她們心中依然都有一個MR.BIG。這時的MR.BIG,早已不是那個高大的無所不能的男人,他可以是一個在妻子眼中才華橫溢,卻一直懷才不遇的作家,可以是一個溫文爾雅的大學教授,還可以是一個可以無條件資助自己事業發展的男人。 當然,她們不再是糾結於房租和MANOLO BLAHNIK的鞋子之間的白領女,她們在紐約“權力女性排行榜”上分別排在第八、十二和十七位,即便有些小小的煩惱,也可以努力打發過去。這群成功女性們想盡辦法和失衡的內分泌打交道,就像目前身份還是女導演的張艾嘉,在56歲的“高齡”仍然無法讓人看出真實的年齡,雖然她的皮膚已經鬆弛,但她仍然足以讓每一個年輕男人愛上。 小說的最末,三個女人站在高樓的露臺,對著紐約的夜色舉起香檳,她們驕傲自己從四十歲內分泌的糾結之中走了出來,贏得更加廣闊的天地,她們驕傲是這個群體的女性將城市打造成一個口紅的森林。這也許是每個女人必曆的,與內分泌打交道的階段。 誠如小說裏所說,“二十幾歲的時候,她們還擔心一個男人都撈不到……有那麼多的女人三十幾歲了還在尋覓那一個男人,但是現在的溫蒂,卻有兩個!在她四十多歲的時候。在這個人人都說她們完蛋了,至少在性愛方面沒指望了的時候……好了,都是唬人的,工作能讓你永遠年輕,讓你容光煥發。這是個男人早就知道的秘密:如果想吸引異性,你所要做的就是功成名就或大權在握。” 7/1/2009 六月已去六月已去,六月已去,他们的青春已去,而你忽然发现青春在旺盛成长再生。这个城市进入它最炎热的季节,这个世界往越来越明显的末日前进。而你我拥有的,不过是这旺盛成长的青春。 推荐一下。PRIVATE LANDSCAPE是一本画册。 6/26/2009 關于林生祥的若干的確太匆忙,以致早上5點最后寫完以后,甚至沒有時間回讀,更沒有時間推敲,事后時時想起有些什么是可以豐富的。頭緒太多,的確,寫稿的時候應該做減法。不過感覺很妙的是關于阿成和阿嘉的聯系,當時只是隱隱有這個感覺,得到對方的默認之后,產生了不小的興奮感。我有這樣子尋找和判斷兩件看似不相關的事情潛在聯系的欲望和直覺,而且還是一個分析狂。(昨天把某人悶得呀~)這是高中時候開發的潛能,沒想到在往后的日子里不斷派上用場。如果鍾永豐在就好了,關于客家人與土地的關系,對土地的渴求,關于反城市化,關于這個那個,這位詩人想必更有見解。希望不久的將來,他終于能成行。 从愤怒的控诉,到平静的“种植” 最近更新:2009-06-24 23:15 | 发布者: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吴筱羽 实习生 罗利娜 发自广州 2007年的台湾金曲奖,台湾客家歌手林生祥以专辑《种树》第四次获得青睐,他也成为第一个拒绝金曲奖的人。2009年6月,这是林生祥第二次到大陆。上一次的小小酒吧里塞满了慕名前来的人,一首《风神125》曾让不少人当场落泪。这次则换了一个稍大的场地开“荒岛音乐会”,与两年前一样,他的词作者、嘉义县文化局局长钟永丰再度在最后一刻无法成行。这不免是个遗憾—在音乐会后的交流会上,许多人都将目光放在了投影幕上那些沉重得让人窒息,又充满《诗经》般质朴美感的歌词上。 这场“荒岛音乐会”,为林生祥和吉他手大竹研暖场的是来自广东海丰的民谣乐队“五条人”。这也是一支用本土方言唱歌的乐队,手风琴和小提琴让民谣常规的吉他音乐顿时丰富起来。听不懂的海丰话并没有影响观众的感受,尽管他们的原生态音乐主要元素是海边渔歌,听起来却更像热情洋溢的山地歌。这个民谣的夜晚很快暖了。 唱歌时的林生祥与私底下像是两个不同的人,他自称在舞台上很少感到享受,在台下接受采访时又不习惯注视别人,说话总是轻描淡写。与那些凝重的音乐相反,他显得很轻盈,喜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乡村生活,觉得没有选择成为主流艺人而是回归美浓小镇是听从内心的声音而为,间或写写歌弹唱给家人听就很愉悦。音乐会最后观众大喊“安可”,林生祥和大竹研返场,唱起2001年的经典专辑《菊花夜行军》中最著名的《风神125》,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颈上青筋冒起。《菊花夜行军》,描绘了到台北闯荡10年的客家青年阿成,屡屡遇挫之后回到家乡务农的故事。其中《风神125》写的是他失落地骑着风神125(摩托车型号)返乡时忐忑而羞耻的心情—类似的心情,写歌的钟永丰有过,唱歌的林生祥也有过。阿成的形象,后来成了2008年华语电影《海角七号》中男主角阿嘉的雏形,阿成和阿嘉,勾勒出了在城市化中迷失的一个世代台湾年轻人的肖像,继而反思泡沫经济、过度城市化以及回归乡土等一系列社会现状。 从早期因反对水库建设,而开始用音乐积极参与社会运动的专辑《我等就来唱山歌》、《菊花夜行军》、《临暗》,到后来转向乡村日常生活题材的《种树》,再到探讨女性生存状态和南方土地衰落的新专辑《野生》,林生祥和歌词作者钟永丰在经历一个从愤怒到平和,继而深沉的过程。《野生》正是这样一个严肃又深情的产物,故事里描述的,是他们的姑婆、姑姑、母亲、姊妹,甚至爱人,她们“在家是零星,出外像野生,外面风景恶,看天不由命,闯来闯去不用惊,野生较韧命”。在这张专辑里,平日用客家话读《诗经》的诗人钟永丰用更为工整古典的三言、四言、五言来写歌词,串起了传统社会里“野生”女性的生命历程。 怀女性的思考,往南方岁月去 时代周报:《野生》这张专辑的着眼点为什么会是“客家女性的命运”? 林生祥:我们在做新专辑前会开工作会议,2008年1月底,适芳(经纪人钟适芳)、永丰和我就约在大大树(唱片公司)的工作室。我问永丰,这次要写什么?他很笃定地说,这次要写女性。但歌词和曲的创作者都是男性,适芳就提出:“其实男性可以拥有女性的观点”。原始的想法大概就从这里开始。 设定好的两个主题是“女性”跟“南方”。《野生》这首歌其实是我和永丰合作很特别的一首歌,我先有一个新的节奏的想法,从这个节奏去写曲子,写的时候就想好要多少个字,让永丰去填。《野生》这首歌出来之后,我们觉得作为专辑的名字更符合专辑的脉络和概念,另外是“野生”这两个字我们都非常喜欢。“野生”是一个现实吧,上一代是很典型的重男轻女,包括我这一代也还有。 时代周报:这张专辑是否呈现了客家女性多年来的生存状态? 林生祥:我倒不是专门针对客家女性,而是针对重男轻女这种现象。打个比方,我高中的时候去同学家里吃饭,他们是福佬人,我发现他们重男轻女的观念比客家人还强,很简单的例子就是,吃饭的时候所有女孩子都要下去,第二拨才能吃。所以这里不单指客家女性,我觉得在整个男性社会都有这样的共同之处。做专辑的时候我没有特别针对“客家女性”,而是关注“重男轻女”的普遍性。 时代周报:你说起这些事好像还挺轻松,但在创作的时候呢? 林生祥:打个比方,这张专辑里面,我写得最辛苦,最累的,要用很强大的能量去跟永丰的歌词对话的是《转妹家》。为什么呢?我觉得在台湾,或者说在汉人的社会,都会比较避讳去谈论死亡,更别提将死亡当作一个创作的题材。所以那时写这首歌,我都战战兢兢的。另外是题材里的内容,《转妹家》里的主角,为什么到临死前还是想要回娘家,为什么回娘家会变成这么这么重要的一件事,我就思考这中间的过程是怎么样的,那时候花了很大的能量去对应它。另外歌词已经这么沉重,我在写曲时就想不要那么沉重,用了三拍的节奏,让曲子变得比较轻盈。 时代周报:从“交工乐队”到现在,你从原来很积极地参与对社会问题的思考,返璞归真到平静深沉的状态。 林生祥:早期会去挑战一些政治题材,像《菊花夜行军》里的泡沫经济等。现在写的这些东西也蛮好。对我来讲,改变的脉络是,以前用音乐介入社会的那种企图心非常强烈,可是后来我常常去大大小小的社会运动演唱,多年以后我发现搞社会运动的永远是小众。我常常思考为什么会这样,社会运动在这几年一直没有办法在能量和力量上进步。 另外很重要的是,我觉得社会会有大的改变,决不是因为某一首歌,或某个人,而是应该有很多生活上的价值被种在普罗大众的生活里。所以为什么在《种树》之后,我会偏向小故事题材。像“种树”就很重要,甚至比领导人还要重要,它往后十年一百年,影响会非常大。这是一种梦想,是展现生命的想象力。 客语文化滋养创作 时代周报:很多传统文化在台湾保留得很好,你们是不是想了很多办法来传播和继承? 林生祥:在台湾也有很多人问,但对我来说却刚好相反。我从没有想过要怎么发扬客家文化,反而是客语的文化太丰富了,对我来说是一个资产,很值得去亲近它,运用它。我使用客语创作之后,从《我等就来唱山歌》开始,才有了自己的风格。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出生在一个传统客家家庭,我可以用客语来唱歌,创作的音乐变得更为丰富。所以我觉得不是我在发扬客家文化,不是我在帮助它传播,而是它在帮我创作,这个过程中我受到它的滋养。 时代周报:钟永丰将诗歌融入音乐传播,让他的诗歌影响面更广。而在大陆,现代诗歌日益萎缩,这是环境不同导致的吗?钟永丰写的歌词,听不懂的人占大部分,主要是通过音乐来感受,但反而却丝毫不影响对歌词的理解。 林生祥:我们的语言很小众,观众要明白我们的歌词就变成要去阅读,甚至还要做一些翻译。但很多很棒的音乐都来自不同的语言文化,我们可能也听不懂,好的声音会引领我们去了解。这就是音乐人该做的工作。 我觉得要看自己喜欢什么,创作自己喜欢的题材才有意思。有些音乐不是我不能写,但是我不想写那个方向的东西。比如我的唱片在大大树发行,适芳从来不会问我这首歌有几分钟,流行的长度可能是三四分钟,这次的《南方》是7分30秒,《菊花夜行军》也是9分钟,我们基本上不处理时间上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把概念执行清楚、准确,不去考虑流行的问题。在我读大学的年代,曾有两次机会成为主流唱片公司的旗下艺人,我自己觉得自己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我想要做的事情。我一直很诚实地面对,创作不够诚实很难做出很棒的创作。 6/23/2009 WITHOUT ME IN HIS JOURNEY感謝我們的BENNY師兄。在此之前,我不敢想象將我那篇充斥著自言自囈,充斥著暗號和切口的極度私人的文章,被翻譯成英文會是怎么樣的奇形怪狀,言不由衷。不過,似乎一切都未能難倒我們了不起的BENNY師兄,盡管他不得不在“喬峰”后面括號加上令人微笑的注解。盡管,他居然說我是BILLIE HOLIDAY。抑或是SADE。 WITHOUT ME IN HIS JOURNEY By Justine Woo Not long ago, when I watched these “private landscape” on a huge projection screen for the first time, those photos that seen on computer screen many times before have never made me feel great like this time. If one’s character of photographing is various from each other, just like different personalities, those photos are no doubt taken with a grand vision, shared by the photographer himself. Farn always says his dream is to travel around the world. For years, he’s been walking and carrying that dream in a heavy manner. Each time every new place he arrived brought him new recognition to this world. I may realize, the formation of his value must have tight connection with those walking. Of course, there are also many people went through all the continents and oceans, but with their hearts trapped in a small village. On the contrast, Farn always make himself a little bit ahead his journey. His journeys are filled with hurry work, lonely walking, soar admiring, yet without me. Dec. 2006, he tripped to eastern China with pack by his own. The West Lake of that winter was ambiguous, sorts of erotic and lost. That wasn’t him. 2007, he passed me by many times, into Hong Kong that quite near my place, with all kinds of ladies. His camera was therefore naughty and full of affections. Nov. 2007, by the night sea of Boracay Island of Philippine, on the soft and tender beach under white moonlight, for the first time he hope joining hands with a woman together, standing in the warm tropical water. For the first time he flied over my head, however I still don’t know who that woman he hoped is. Dec. 2007, he spent the New Year’s Eve in a city of no plain roads, taking a shoot of Jialing River in mist with probably wonderful yet uncertain fantasy. He said he loved that city and the city jungle it constructs. Jan. 2008, he came through the city where I grew up, dragging suitcase from the fringe of a city to that of another in an exhausted manner. Hiking alongside the seashore, he said the city was a ruined beauty. Perhaps it’s mainly because the female model that time blossomed like a decadent opium poppy in his camera. In the same month he found another “Gangnam Dae Ro” (same name in Chinese as “Jiangnan Avenue” in Canton) in Seoul but without “silver knife” (same name as one traditional Korean ornament).Both side of the avenue is weaved with hard lines and withered twigs covered that busy avenue with lonesome winter feeling. Apr. 2008, the last snowfall of Europe in that quarter brought him high fever alone in Germany and turned him in love with aspirin. “An aspirin a day, while she’s away.” By the road side of Heidelberg, he recorded that day’s change in appearance with Ultrawide-angle lens. The hue was so outstanding that he used black and white to slice a moment of solemn. After half a month, I also walked through that old corner and stayed with my same humble Canon 17-40L. On that April, Notre Dame was also the one we “both” passed by. July 2008, we went to Hong Kong for emergency visa to Canada. The week that we spent in Kowloon City, though was just ordinary earthly life, can be regarded as the only “journey” by us. The he headed for Canada to enjoy waves of glacier and immense lake. The cities in North America, in his words, are too modern, boring and nevertheless gifted with abundant gorgeous mountains and tender rivers. Apr. 2009, he was located in Chiang Mai, hometown of Thaksin Shinawatra when Red-shirt Protesters were producing chaos in Bangkok. It was at the moment a peaceful place, with modest folk culture, golden rice field and a young lady on top of Land Rover looking pretty with tender eyes and typical good-wife look. He wrote me an article about Red-shirt Protesters, insisting to use the pen name “Qiao Feng” (Male character in Jin Yong’s "The Demi-Gods and Semi-Devils", a female character of which is A Zhu, also the pen name of the author of this foreword). In the past, I’m not particularly fond of the photos taken in his journey because there is nobody there at all. Fluid sands’ texture like silk in black and white; red car is so eye-catching that it make the snow mountain above fade; Champs-Elysees at night is twinkling, while Triumphal Arch is out of brightness and all the lights keep silence like being frizzed in the mystery age of silent film. Such kind of silence is probably because the loss of words of photographer – it is not really loss but not enough words for him to express the feeling towards the magnificent view in front of him. What remains is the no-man picture recorded by the camera. The photographer firmly believes the reality of such kind and re-visualizes that reality he has seen. Maybe it reflects the objective appearance; however every one photo stands with dozens of backups behind it. From the clear color photos, to the on-purpose coarse grain black and white, even in the rich joyful moment of his works, I can still perceive the solid loneness. Perhaps feelings differ depending on various people’s context with each others. Until I saw those photos on the big projection screen, those cities he have measured, somehow took my breath away in a sudden. That kind of grand vision of silence and solemn can be taken only with an enormous sense of rites. At the end, it’s a pity that not many texts written by Farn are shown in this book. He is quite a wonderful man for that his photo, text, mind and personality are extraordinarily unified – his text is written with grand vision too. I wish to present all the sincere greeting, though that vision is without me. June 12, 2009. Canton 6/21/2009 六月的荷花广州这两日的天气热得可怕,早上起来时,VISTA边栏也显示着34度的惊人高温。大概也有台风将至之故。被迫要穿着小背心出街,并继续被晒黑。六月是荷花的季节,街头巷尾都可看到。昨日午后在金雅苑的花店买了最后一把荷花,店主细心地用荷叶包裹,承诺说肯定会开的。半信半疑,怎知早上起来,每一枝花都旺盛地怒放,非常壮观,比上次的牡丹带来的更甚。莲心清苦的香气非常悦人。兴奋半日,然后点燃一支荷花香,伴以玛丽亚卡拉斯或齐豫,继续泣血的艰难写稿历程~最近写东西和工作都有泣血之感,像林生祥说的,需要用巨大的能量与其对话。 6/18/2009 我們缺失了的父愛 一個小時被逼著寫出來的東西,發在某份廣州發行的娛樂報上。我寫東西習慣寫完至少開口讀一遍,這一次是一邊流淚一邊讀完的,明顯是過度抒情,盡管比較水,腔調也比較陳舊,行文沒有時間認真打磨,但這的確是我心目中的我的父親。開心的是,得到的反饋是,它收到了不少讀者來信。這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
下午,将它手抄了一份,寄给父亲。
我們缺失了的父愛
吳筱羽 又是一年的父親節。如同母親的絮絮叨叨、勞勞碌碌總是更有儀式感,更輕易地出現在成年後的我們的記憶裏,父親的模樣總是在母親背後,背著手,一臉沉默。“不怒自威”是我們的文化傳統裏,最典型的父親形象。 母親至今仍時時提起,我出生沒久,父親便獨自去上大學,斷奶的時候他不在,3歲被燙傷的時候他也不在,鄰居姐姐不讓到她家看電視而將我推倒在地的時候,他同樣不在。燙傷的疤隨著身體的成長越來越大,當父親回到小小家中,我已經不肯讓陌生的他抱了。 在我們的文化體系裏,他深沉、堅定、強大,為了滿足身後的女人和孩子,生性愛自由的他承受一切壓力,堅持原則的他想盡辦法讓我們上最好的學校,清高的他到處幫我們找工作,養活一家人的他甚至給我們交第一套房子的首期。直到有一天,他將女兒的手放進另一個男人的手裏,並且囑咐那個人像他一樣,不能讓他女兒受委屈。然後,他第一次在所有人面前,流下一滴淚。 是的,他是個無所不能的普通男人,但他從不言說。他不像母親那樣,在燈下徹夜補衣,每頓飯不斷給你夾菜,臨行前細心收拾每件行李,還千叮萬囑抹淚送別。甚至,動手打了我們,他永遠不會道歉。 於是,兒子有了女朋友,他永遠自妻子處得知;孩子在外闖了禍,他也永遠從妻子處得知;女兒的初潮,他同樣從妻子處得知。他似乎總是沒有參與我們的成長,儘管他教我們識字,教我們讀詩,騎單車送我們上學,將生活費讓母親交給我們,但看上去,他總是在一旁,沉默地背著手。而我們也同樣,在已經潛移默化的沉默之中,習慣地將家用交給母親;習慣地打電話與母親說半個小時,與父親說三句;習慣地回了家抱抱母親,並對父親說“回來了”;習慣地買康乃馨給母親,而在父親節面對巨大的百貨公司不知所措。我們更不知道,那句無比肉麻的“我愛你”要怎麼樣才能說出口。我們從不知道,深沉而不善於表達的你,從沒聽過一句“我愛你”,會不會覺得失望? 我們更不知道,其實你很喜歡在朋友面前誇讚孩子多有出息,甚至告訴他們你的孩子每個月有誇張的高收入;我們不知道,其實你每天晚上都與母親商量要給孩子存首付的房款;我們不知道,其實你總是害怕女兒遇到壞男人,並且常常說,實在遇到壞人也是沒辦法的事。我們不知道你有多愛我們,還總是覺得缺失了父愛的生活不完整。 親愛的父親,如果我有個孩子,我會讓他父親從小抱著他說話,教他怎麼樣追女孩子,教他怎麼樣做個好人,教他怎麼樣去瞭解這個世界,甚至幫他換尿片餵奶粉穿衣服唱歌跳舞。當然,我也要教我的孩子,從小就對他父親說,爸爸,我好愛你喲。 親愛的父親,我們已經習慣了缺失對愛的表達,但還沒缺失愛。 6/13/2009 PRIVATE LANDSCAPE 代序Looking forward to the best agent and publication. 2009年6月12日 于廣州,珠江新城 6/8/2009 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LIVE.com終于解禁了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LIVE.com終于解禁了,紀念一下。
与某邓在一起,近日走了许多路,好在某邓也是不嫌累的人。在江边依旧走那一段,某邓感叹说,你说再过两年,我们还会这样子(溜达)吗。真可怕。多希望不会。写稿又到5点(我牺牲皮肤和睡眠还有手里的稿子,你最好对我好一点~),随之黄粱一梦,醒来时心情大好,正纳闷,许久想起梦境,原来是那样,真不容易。只可待完全平静,才能想怎么做。但求心安。
大爱这张照片,总觉得似某个封面,文艺气的眉目。 ![]() ![]() ![]() 奇怪那一日的阳光怎么这么好。下午4点,橙的。 5/30/2009 寫給那個才華橫溢熱愛生活的你
UNTITLEDJust write down to remember sth. For the mistake you should never make again. Or maybe forget it, as you can. 5/28/2009 誰沒有過個把無疾而終的故事?誰沒有過個把無疾而終的故事?誰年輕的時候沒有愛上過個把人渣?因為這篇小說啊。所有的緊張和不安都會被時間排解吧?所有的過客都會被時間抹去吧?我們的確不可能依靠愛情活著,心里還有一定點忐忑和不安的時候,或許更應該慶幸它還沒有消逝吧。 我們不可能依靠愛情活著(轉) 吳虹飛 (一) 我是坐飛機回家的。 其實我知道不應該。因我工錢沒有那麼多。但我喜歡坐飛機的感覺。有錢就可以做飛上天的夢。這是我最近知道的道理,我的存摺裏還有1500元。我就會坐1230元的飛機回家。 如果沒有其他夢可做,飛上天的夢也是很好的。 轟一聲就上了天,看到了雲。有時雲很多。我就喜歡往外看。想起小時侯怎麼也不明白飛機的原理,不知道為什麼機翼的橫截面會是那個樣子,空氣如何產生的升力。我也做飛機模型,我是初中部裏很少的幾個做飛機模型的女生,用小砂紙打磨機翼。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做的模型永遠飛不起來。就象我這個人,笨拙得永遠飛不起來。 看到了天。總是想到小時侯,老師說,四年之後天上有四個月亮,這樣夜晚就會和白天一樣亮。人們會用月光發電。 我杞人憂天。因為晚上如果不熄燈會睡不著。我擔心太亮了,我就會永遠醒著。 後來很多年過去,天上並沒有四個月亮。我飛上了天,親眼看見確實沒有四個月亮,於是徹底放心。我晚上可以熄燈安睡了。 我便是這樣小心眼的人。科技不進步是因為我們這樣的絆腳石。 和他告別。陽光透過窗戶打進屋裏。很暖和的樣子。我們就在陽光裏接吻。 他身上有淡淡的煙草的香味。 我父親不抽煙,所以我也決不近煙。 這是我第一次,清晰地聞到男孩子身上的煙味。我好似發現珍寶。 平常人有我不曾有的,都覺得稀罕並且內心暗自歡喜。 他太高了,所以我要踮起腳。 飛機起飛前,我發短信給他:我要你喜歡我,並且以我為榮。 他回說:我喜歡你,並且以你為榮。 我於是關機。於是艙門落下,起飛。我飛了起來。我著實喜歡這樣的夢。 (二) 飛機落在N城。有人開車,送我回三百公里以外的家。 一路的新修的高速公路——是我的高中同學設計的。他過去坐在我的後面,我從來不回頭看他。 現在,他們有人買房買車,有人結婚生子,有人修了高速公路,而我一事無成。 路上,我們停車,買了新鮮的草莓。雨水剛剛沖過,不用洗就可以吃了。 (三) 他很倒楣。 那天傍晚我正在一個小飯館獨自吃著油菜和豆腐,我的頭髮一天沒有梳了。我準備搬家,但是我找不到任何一個人幫我搬。 一個個子高高的GG走進了飯館。他看了我一眼。我有些沒好氣,老娘的姿色早以蕩然無存,看什麼看! 殊不知他看了我一眼,又回頭看了我一眼。我更加沒好氣,老娘雖然沒有姿色,也沒有欠過你錢呀! 然後他終於說,你是某某某吧? 我簡直要害臊到鑽到地上。堂堂如花,怎麼能夠不梳頭,不洗臉也不塗香香,在小破飯館裏只吃油菜和豆腐的時候被GG看到並認出來呢! 我真的不想承認。但我的誠實戰勝了我的虛榮心,最後我只好很不好意思地承認我就是那個傳說中貌美如花其實蓬頭垢面的某某某。 丫就涎著臉坐我對面去了。我為了表示我的懂禮,指著吃剩的那些不成樣子的菜說,吃點吧。 他說,我吃過了。我立刻覺得自己簡直就是一頭豬。 他解釋說,他看過我的書,書上有影影綽綽的照片,他認出我來了。 這是第一次別人看我書上的黑抹抹的照片說認出我來。 我還沒有看清這個冤大頭長什麼樣子,就心生一計,請他幫我搬家。 我家就在這附近,我熱情洋溢地指了指。 他就真的跟我去了。 覺得自己確實有些厚顏無恥,隨便找個人就要忽悠人家幫忙搬家。 他在我屋裏抽了一根煙,然後把煙掐了,幫我把衣服櫃子給拆了。把大包小包抗到樓下。然後叫出租,把大包小包全部塞進去。然後我們一起塞進車裏去,就這樣,司機載著滿車的雜碎和人,來到了我的新家。 在新家我們不按圖索驥地把剛拆的衣櫃又裝了起來,費時一小時。他學經濟,我學理工,我們兩個的知識加起來,剛好夠裝起一個簡易衣櫃。 其中他背詞一首,喝酒一瓶。臉開始紅。坐在我的床沿上,他順便幫我把床鋪好了。他看到了床上的一個汙跡。我只好裝著不在意的樣子用被子把它掩住了。他看到一個傳說中的人。他告訴我他女友讀我寫的書。現在我住在一個如此狼狽的地方,有點狼狽地看著他微笑,他似乎有些轉不過彎來。他原本以為我很好。 一個小時後他陪我去髮廊剪頭髮。我剪了一個發蔭。這是我人生路上第一個發蔭。被他看到了,我象一個西瓜太郎,有點不好意思。 然後他陪我去後海,找咣咣,借了六把匕首。那是拍唱片專輯的封面用的。 再然後我們就一起打車,他送我回家,我要給他車錢,他力拒,說下次我請他吃飯即可。 怎麼還會有下次,我心裏冷笑,下次,我早就閃了! 於是回家,只見得他發短信過來,說,我已到家。 又說年後找我來切磋各種雕蟲小技。 直到後來,他回憶起那一天,他告訴我,當時他心裏就說,這個女孩子肯定要和我有些瓜葛了。 我不做聲。他太過自信了。 他沒有等到年後,而是第三天就來吃我謝他的晚飯了。 那天下了些小雪。我自己也沒想到自己原來這麼守信用。因為這一次請客,我很隆重地穿上了剛買的高跟人造革靴子。其實我不會穿高跟鞋。地上很滑。於是我象一個企鵝一樣搖晃。我覺得後悔得不得了,一路晃一路小聲埋怨自己。 他後來說,那時他覺得我心裏重視他。因為我不但穿了高跟鞋,還抹了口紅。 其實,我見任何一個人,都會抹口紅。 但我還是重視他的。 那天晚上九點半,他就告辭回家了。我正好出去把借來的刀子還給人家。 他說,過了立交橋,看到我在橋下站著打電話,打了一會,上車走了。 晚一些,他給我電話,說他想見我。我讓他在“萬聖”等我。 酒吧裏過了很久。他喝了一些酒。他說,去年他剛離了婚。 那是夜裏兩點。我已經很困了,但是不想回去。 清晨到來的時候,我們接吻了。 他要挽留我。但是我很用力地說服了自己。我努力打了一個車,趕回報社開年終會。我沒有刷牙,也沒有洗臉,輪到我發言時,我雖然心猿意馬,卻也還是一本正經。 (四) 有一個內行的人說,一對年輕男女,剛認識了兩三天,然後隔一個假期,兩個見不到了,就會忍不住談起戀愛來的。 但是我們不能,因他跟我講,已經有了資深女友。我那時,只是一個初級的小記者,直到我當了資深記者,我才知道,這個資深,其實沒什麼了不得,可是當時,就覺得一個資深女友,能讓人感到無望。 我有些怒:既然有了女友,為什麼還要來招惹我? 他每回都說,我愛聽你的歌。很愛,很愛,我總不信。 他努力聽我聽的音樂,比方說,銀髮NICO。現場這個女人唱得比我還要難聽,衰老,眼神大而空洞。大到無物,到恐怖。 他說,為什麼她要這麼唱? 我說我不知,大概她很絕望吧。 她的眼睛睜得這麼大,大而無物。 他說,我不要你成為她。 我不由得好笑:我不會成為她,我比她差遠了。 他說,你叫我做哥吧,我們純潔一些好。 我調整了一下氣息,脆生生地叫了一聲: 爹—— 他瘋掉了。 (五) 夜裏父母安睡,我便和他通電話,到了深夜,兩個人語言間難免輕薄起來,我的一顆心滿滿地,漲起來了。 他的意圖也漸漸明朗,大概不想撇了女友,卻因著不知我的心意,有些躊躇。 我說,我要的不多,只要你喜歡我就好。 你若喜歡,我便與你談戀愛,我要你回家見我父母,還要結婚,生小孩子,這是我的路子。 他有些疑惑:莫非要和你好的,都必須做你男朋友? 我的心撲通掙扎幾下,漸漸沉了下去。 終於知道他心意,原來有些不莊重的想法,又顧忌著我的脾性。我當然是不肯做些沒名分的事情。想到自己這幾天空歡喜,以為有戀愛可談,白白地遐想了好幾個夜晚的。 韭菜說這樣的人多了,你是沒有見過而已,有好幾個女友,好幾個伴侶的。 我是真的沒有見過,也不想見到。 原來找一個人來喜歡,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六) 居家,看了一天的書。先看本雅明的《單向街》,然後看伍爾夫的印象式的小說文論。給我的感受是至少在學校上了一個學期的課。卻象陶淵明說的,欲辨已忘言。下午把《情人》又看了一遍--小說的敍事、語言的節奏,輕重緩急,幾近完美,是自高中起就反復看的書。看了一下村上的一個無聊彈子球的中篇,看了一下卡夫卡的《城堡》,到了晚上就看《木偶奇遇記》。一時間十分滿足。 和爸媽吃粥,聊天。大致說,我雖然很願意去掙錢,但更想做自己的"事業"——我解釋我做的那些無聊的事情是事業。母親果然很容易上當,就信了。他們雖然生性節儉,對錢財卻無特殊愛好,太好哄了。 接受幾個小孩子的參觀--有些是鄰居的孫女,有些是母親工友的女兒。他們只聽得"北京回來的姑姑",小時十分聰明,上學成績了得,所以要來看看是個什麼究竟。卻發現姑姑不是個什麼三頭六臂。我因為家裏沒有什麼好玩的東西,枯燥得很,很內疚,少不得正襟危坐,以過來人身份,教得她許多道理,又說了許多鼓勵的話,將來上重點高中,上大學之類,母親又把壓歲錢塞到了她的口袋,我提了一袋沉沉的沙田柚,祖母和孫女滿意而歸。小孩子受了大人攛掇,多嘴問有無帶姑父回來。我不大好意思,於是對父母放出話去,說我認識的男孩子身高1米83,以免他們擔心女兒至老不售。母親卻疑惑地說,他這麼高,會不會和你不配? 於是過年,南方很文明,早早就已經不放鞭炮,只是到了年夜,看春節聯歡晚會,零星地放了一些炮。母親趕緊拿壓歲錢發給我和弟弟。我們雖然都已畢業工作,這個習俗還是要的。 初三過後才能出門。偕女友逛街,猛力砍價,購得廉價物品如下:紅色上衣一件,藍色長裙一條,紅色連衣裙一條。皆純棉製品,上有簡約繡花,並不時尚。準備帶到北京,北京雖然很冷,還要交房租,但春天來了之後,可以和他約會時穿。 他說,要喝茶,我便涎著臉跟姐夫們討了些當地上好的"覃塘"毛尖。他喜歡抽煙,要嘗嘗當地的煙,我便給他買,一種叫"甲天下",一種叫"劉三姐"的。他要喜歡喝湯,我便仔仔細細地跟母親學如何褒湯,注意事項一併牢記在心。把桂圓、枸杞等好幾樣乾貨包好了,次日坐車到南寧,坐飛機到了北京,直接就可以用了。 (七) 我果然因他而早結束假期,返回北京。 到菜市場買了兩斤骨頭,蘿蔔。 涼水燒開,放骨頭,放薑、蔥和料酒少許。等水再開,放蘿蔔,改小火。發出陣陣肉香。到快起鍋時,調味。 兩個小時後,湯做好了。 南方人的湯,做得拘謹保守,但是味道卻全出來了。 他說湯很好喝。 上飛機前,突然見到多年不見的高中學姐。我們又驚又喜。 她和我完全不一樣。很有主見和很果斷。所以她已經在大公司做到中層,有了男友,買了房,準備結婚。 她高中時羽毛球就打得比我好,現在也處處比我強。我只是成績分數很高,其餘都是小兒科水準。 她說,你千萬不要,做沒有把握的事情。她說,要讓男人愛你,必須讓他給你買房。他給你買了房,才知道捨不得你,因為成本實在太高。 我十分茫然。怎麼沒讓任何人為我付出過成本? 但我還是飛回北京,給他褒骨頭湯了。帶著一包6毛錢的調料,坐的卻是1200元的飛機。 (八) 晚上風太大,我便挽了他的臂,仰頭對他說,我一抬頭看你,總是要看到星星,因你太高了。 大概我的諂媚恰到了好處,他笑。 有時我問他,若你沒有女朋友,我會是你女朋友嗎? 他說,當然,我會娶你。 我知道他不會,可是我還是歡喜。 我的確很好哄。 無需為我買房子,我是一個很好滿足的小女人。 s.h.e有一首歌,裏面唱得:你是光,你是電,你是唯一的神話,我只愛你,you are my super star。 聽得他哼起,我便說,聽這首歌的時候,只想到一個人。 他問,誰? 我說,你。 他笑,說我吹捧得不得法,不讓人相信 我舉手,作肅穆狀:我從不騙人。(這是真的,肅穆也是真的) 他還不信,我正色說: 即使一個人很平庸,我要喜歡他了,他在我心目中便是super star。 他又苦笑,不知道你是罵我還是誇我。 在說情話上,我還是實習生,要加緊練習。 有時也很不莊重地調情。比如我會正色和他說,你知道嗎?我的外號是“蕭王”呢。因為我會****。 你如何學會? 北京十台到了深夜就有這樣的節目,一五一十地交你怎麼吹蕭的。我有看過,並且牢記在心。 他果然上當:胡說,我經常看午夜節目,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
又比如吃中午飯的時候討論到了做愛的前戲。他說,他不喜歡做太多的前戲。 我正色道,我恰恰相反,我很喜歡前戲,通常要一年以上的時間。 只見得他驚呆的樣子。 我說,十七歲的時候,喜歡上一個男孩子,寫了一年的信,把思念都揮霍幹了,等見面的時候,就是結束的時候了。這就是前戲過長的下場啊!
(九) 情人節是有工作的,很重的寫稿量。編輯如火如荼地等稿子。我在屋裏轉悠了一整天,一個字也沒有寫。 到了晚上,他生著病,從家裏跑出來了。我們便在郭林家常菜,正正經經地吃飯。 他說,女朋友和父親來北京了。他要見他的未來岳父。 他終究要娶她的。 我傻傻地問:可不可以娶兩個?
在立交橋下靜靜分手,他說,你是好姑娘。 我打車趕回雜亂的家,開始寫採訪稿。寫到眼睛發青,渴了到水龍頭接水喝。第2天把稿子交給了如火如荼的編輯。我雖然偶爾客串戀愛事件,耽誤了時間,分散了精力,卻從未拖欠過編輯稿子,這是我的值得驕傲的地方,我是按時交作業的好學生。 我不愛他,他亦不愛我。如此簡單。沒有什麼為難的地方。
(十) 我的一生可能都在尋找鏡子。因為想知道自己。 我曾經找到過一面鏡子。鏡子說我美。我便美了。鏡子說愛我,我就知道有人愛我。 那個人來的時候,學校的喇叭到處放著一些喧囂的音樂。食堂宿舍裏的學生走來走去。他說愛我的時候,天地忽然亮了,所有花兒都開放了。他說他要和旁人結婚了,天和地突然都塌陷了。 我便在這塌陷裏頭,過著昏噩的日子。沒有愛,有錢也是可以的。沒有錢,有健康也是好的。但是連健康都沒有,我還剩下一條命。笑吟吟地搏鬥,不知道和誰鬥來鬥去的。我不害怕。 這個故事應該有一個收梢了,但是我還沒有找到。只是已經是夜裏三點了。我知道我該睡了。躺在新洗過的床單上睡覺。我儲備了一包乾糧,餓了可以吃一些。渴了還是可以喝水龍頭裏的水。其實我早就該知道,我們不可能依靠愛情活著。 5/24/2009 像我在往日還未抽煙手機真不是個用來拍照的東西。蘋果香的土耳其水煙,的確與阿姆斯特丹街頭清澈的大麻奇香有那麼一丁點相似之處,讓我們那個懷念呀。不管大家怎么教,不抽煙的阿朱同學始終學不會把它們從鼻子里噴出來。整晚,總算在這最後時分達到高潮。 嚴重感謝DR.PANDA! The smart and warm-hearted young guy. 還有貼心的MISS MA!報以雞湯一鍋。 没化妆没洗頭没戴隐形眼镜抱歉觀眾了。MISS MA的那個好奇啊。 ![]() 就是沒有煙出來~死命吸,感覺就像年多前第一次抽煙,怎麼也沒有味道,死命往里吸,憋著一口氣。 ![]() ![]() 總算總算吐出一口煙~真是歡快。洋洋得意。 ![]() 紫色的是炭,其實上是紅色的,當然。 STILL UNTITLED朋友預告,夜里11點ATV有特別節目。有點好奇那個時段會發生些甚麼事。事實證明,國人的智慧真是無窮無盡。11:00PM-11:30PM,在廣州的我看的是肝病預防節目,在潮陽的蛋糕看的是蘇梅島SHOPPING好去處(旅游節目),而在珠海的母親看到的則是《時事追擊》。真是樁妙事。今晚上的妙事太多,讓我整夜都是狂躁的爆笑之中。 對于某位姑娘的糾結,我建議她換掉手機號碼,刪掉某個人的手機號碼,當然,前提是她背不下來那人的手機號碼,如果實在沒法忘掉對方的號碼,就請對方也把號碼換掉(遭到過拒絕)。刪除一切的聯系方式,是抹掉的前提。MS.P 當然也是,想要強迫自己不要去找去聯系某個人,自制能力又太差的話,把他的電話刪掉吧,就如我的牙套,強迫自己沒法找到他,慢慢的,就不再想要找他了。從此真假再與你無關。 5/23/2009 UNTITLED为了避免昨夜眼睜睜看著天亮,6點鐘還只能看看這個那個來催眠的事情再次發生,剛給自己調了杯巨大的DRY MARTINI,一不小心倒多了MARTINI,少了GIN,味道偏酸了,加上沒有TONIC WATER,十足的難喝~十月同學討厭的橄欖味~呵呵。在淘寶看到玫瑰香檳,當然不是師太的克魯格玫瑰香檳,不過也死貴,甚麼人會自己買來灌醉自己?
接連被教訓,要自我增值,再有其他。兜頭的冷水,倒是讓我難得的迅速調整心態,丹丹同學說你變得太積極了,我可做不到。這當然是好事。爽快利落一些,充其量不過一切恢復舊貌,想想那時候,倒是活得從容自在得多,總不是壞事。總之甚麼都可以不關我的事。 睡好點,才能閉關寫稿子。安。 睡前看了一眼 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Yap, 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you've known it since the very beginn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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